【本報訊】今年4月底內港漁船火燒連環船,海事及水務局出台措施,下月起在內港錨地漁船停泊區實施新的管理規則,屆時要求漁船登記申報燃料儲存數量等資料,並限定入港漁船最多儲存3罐石油氣,船上柴油只可存放在油缸,漁船最多5艘並排錨泊,且禁止明火煮食、祭祀和維修。內港錨地並設置南、北兩個管制區,若漁民需在漁船上進行上述明火活動,必須到管制區,當局期望從源頭加強管理避免火災,以及加快救援效率。
內港錨地漁船停泊區9月1日起實施新的管理規則,海事及水務局昨向傳媒介紹有關新規則。海事活動廳廳長黃文濤表示,因應內港錨地漁船停泊區在4月份發生火災,是故海事局加強管理規則,屆時會要求漁船在進入並使用內港錨地時,必須先向海事局登記申報,登記內容包括船牌、聯絡資料、停泊日期、船上柴油和石油氣數量等。登記申報旨在一旦漁船發生任何突發意外,當局可第一時間聯絡到船主,並更好開展救援工作。
規範船上存石油氣柴油以策安全
他續說,根據新的管理規則,漁船上禁止儲存太多石油氣,最多只可存放3罐總重不超過50公斤石油氣,柴油只可以存放在油缸。若漁船駛入內港錨地,就算船上仍存有過量石油氣等危險品,仍可進入,但在停泊後,須即時清理危險品等,如運送到岸上,只有符合相關規定,漁船才可在內港錨泊,否則有關漁船必須駛離內港錨地。
黃文濤指出:鑑於現時內港錨地停泊區漁船並排錨泊的數量太多,最多曾有20艘排成1組,疏散比較困難,新的管理規則實施後,漁船使用內港錨地停泊區必須分組,漁船並排錨泊最多5艘,每組漁船分隔的通道相距至少10米,有助更快疏散。
設南北兩區供漁船明火祭祀維修
他又提到,泊在錨地的漁船,禁止明火煮食、祭祀和維修。內港錨地並會設置南、北兩個管制區,若漁民等需要在漁船上進行上述活動,漁民只要通知海事局,會有序安排有需要的漁船進入管制區,但須單獨停泊。一旦進入管制區的漁船太多,海事局便會作出協調。黃文濤說,近10年返澳後到內港錨地停泊區的漁船最高峰時期只有200多艘,相信錨地有足夠空間實施新的管理規則。
他最後指出:新的管理規則實施後,往後每逢休漁期或農曆新年前後,海事局會加派人員到內港錨地巡查,若發現漁船上存放禁止存放的危險品,或石油氣儲存量超出上限,會先以教育和勸喻為主,隨後才會罰款,違者會罰款500至1萬澳門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