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滲漏必要仲裁制度9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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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樓宇滲漏水問題長期困擾居民生活。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細則性通過《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並於9月1日生效。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樓宇滲漏水爭議最好以私人協調解決,現時逾八成個案均是業主協商處理,若業主拒絕合作、又或懷疑引致滲漏水的樓宇或單位空置時,苦主以往只能訴諸司法途徑,但現時可按法律規定,委託合資格的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作滲漏水檢測報告,作為必要仲裁制度,相信時間、金錢等成本上會優於司法程序。他並強調現時政府非司法化的工作成效不太理想,希望透過今次法案,幫助市民不用打官司解決滲漏水困擾,加強市民對仲裁機構和制度的信心。

  協商解決爭議 仲裁先做檢測

  立法會昨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張永春介紹法案立法原意時指出:當發生樓宇滲漏水時,該法案鼓勵雙方以協商解決滲漏水爭議。進入必要仲裁前,苦主在取得法定滲漏水檢測報告後,需要與懷疑滲漏源的住戶先行協商,若相關當事人下落不明或因空置單位等無法告知,法案明晰張貼告知內容可視為告知已完成。個案處理過程中,強調政府不缺位,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將來亦會協助苦主按照新法程序解決問題。現逾八成個案是透過協商處理。

  審議法案時,議員李靜儀、林宇滔、梁孫旭等關注仲裁及檢測收費,憂慮造成市民負擔,希望相關費用門檻不要過高,以及建議推出鼓勵性措施和援助。

  收費難以劃一 提供指導價格

  張永春表示,面對滲漏水問題業主苦不堪言,若檢測或仲裁費用又貴,將令苦主雪上加霜。由於每宗滲漏水檢測個案情況不一,需要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所需要人力、物力及設備等,收費上難以劃一,屆時會提供指導價格供市民參考。

  他又指,仲裁中心亦會配合政府,盡量降低居民仲裁費用的負擔。當仲裁機制啟動後,若爭議雙方提前和解,將設有機制減免部分費用,以作鼓勵協商解決爭議。他說,有信心透過必要仲裁的方式,所需要的時間及金錢成本一定低於司法訴訟程序。現時政府非司法化的工作成效不太理想,希望透過今次法案,幫助市民不用打官司解決滲漏水困擾,加強市民對仲裁機構和制度的信心。

  議員李良汪關注檢測機構或人員的資格及專業性,或相關技術人員是否足夠,希望將相關檢測人員清單在政府網頁公開,從而便利居民尋求資源;梁孫旭認為法案推出後,市民未必熟悉,希望當局加強普法工作,例如推出圖文包,加深市民對法律的認知。

  溝通測量部門 提供檢測範本

  張永春回應稱,因應未來樓宇檢測需求,市場上將有相對充足的專業人士及公司提供服務,認為居民毋需擔心。由於涉及仲裁,提交的證據有一定嚴肅性,暫未有意將檢測權限擴至未有專業資格的人士,但未來將視乎市場運作再行檢討。至於普法方面,他稱,本澳有不少愛國社團樂於關心民生民情,希望法案通過後,社團齊心引導民眾,同時政府也會加強有關法律的宣導工作。

  此外,議員高天賜關注政府會否提供檢測報告範本,方便仲裁庭及檢測人員填寫?張永春表示,會與測量部門構通,提供範本並統一表述方式。法律生效後,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亦會透過網上公布一些願意提供檢測服務的專業人員及公司的聯絡方式供市民參考。

  

  議員籲藉仲裁化解滲漏水困擾

  【本報訊】《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在聯合表決聲明中強調樓宇滲漏水問題一直困擾不少居民,法案透過設立仲裁制度協助居民解決滲漏水「入屋難」、「檢測難」等問題,盼透過此制度、政府與民間社團和居民等合力,有效促進解決滲漏水難題。因此,他們建議政府日後應清晰公布合資格滲漏水檢測機構或技術員名單和檢測費用等資料,便於居民查閱;同時加強與業界溝通合作,加強滲漏水檢測和維修等專業人員培訓,協助業界完善檢測流程和報告製作指引,更好處理滲漏水問題。

  加強宣傳制度 收費須可負擔

  此外,仲裁負擔金額仍待行政長官批示公布,4人希望政府在訂定費用時充分考慮居民的負擔能力,並因應雙方提早達成協議的情況,設立仲裁費用減免機制,實際支持居民盡快解決問題。需要指出的是,透過仲裁制度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是探索和嘗試,制度實際成效仍待觀察,居民在應用時亦可能遇上疑難,希望政府加強對制度的宣傳,積極引導和協助居民了解處理滲漏水的規定和機制,加快解決有關問題。

  議員馬耀鋒、黃潔貞在聯合表決聲明中促請當局盡快制訂相關報告的範本和指引,並展開充足宣傳,讓市民了解,尤其本澳相關專業人員掌握滲漏水檢測報告撰寫內容。同時,為免私人檢測服務以及仲裁的收費過高,從而加重官方委託機構的檢測壓力,建議政府與業界充分溝通協調,在居民可負擔的前提下,盡快公布檢測的指導價格、仲裁收費標準以及相關鼓勵機制措施,以更積極的態度協助居民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

  提供更多支援 定期檢討法律

  議員胡祖杰在表決聲明建議當局透過設立必要仲裁制度及委託私人檢測制度以解決問題。就現時的訴訟制度而言,程序更簡單、快捷;允許委託私人性質的專業人士、機構檢測滲漏水問題,亦可避免住戶長時間等待政府安排做檢測。總體而言,這些措施某程度上有利於快速解決困擾市民的滲漏水問題。

  議員鄭安庭、羅彩燕聯合表決聲明促請有關部門於法案生效後,應該加強對社區、受影響居民,提供更多資訊以及多方面支援。

  而在「檢測」、「責任確定」以及「追討」等方面,市民仍需面對漫長的程序,因每宗滲漏水個案不一,故希望有關當局定期檢討和更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