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孫旭:設機制監督引入真正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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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疫情時期,澳門發展產業多元化、提升國際競爭力,惟受人才匱乏的掣肘。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正審議《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立法議員梁孫旭認為,新《人才法》意在吸引人才推動澳門產業多元發展,推動居民就業,應有完善審核、監督機制保障汲納真正的人才。另外,人才可遇不可求,建議政府投放更多資源,引入人才的同時,建立本地人才培育制度,針對性推進人才培訓。

  梁孫旭表示,在第一輪審議時,委員會大部分委員都期望通過該法案完善人才引進政策,通過引進真人才,促進4大產業發展。澳門由於地方小,經濟規模不大,難以和鄰近的香港、新加坡等地對比,澳門產業發展的步伐仍然較緩慢。有聲音擔心澳門對人才吸引力不足,梁孫旭認為,人才是否願意來澳門發展,並非基於政府給出甚麼條件,而更多取決於澳門有哪些發展機遇,澳門產業發展暫時成型,市場規模有限,相信是阻礙人才來澳的原因。

  倡推住房優惠吸引人才

  至於新《人才法》是否門檻過高?梁孫旭對比鄰埠香港2018年推出的「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結果真正獲批名額僅佔配額的46%,可見香港雖然實力較強,市場條件較好,其人才引進制度並非想像般順利;而澳門市場較小,引進頂尖人才亦不容易。他認為,澳門引進人才的要求和其他國家地區對比差距不大,甚至優於部分地區。但不可否認澳門的人才引進制度缺乏誘因,澳門住房成本高,也有可能阻礙人才來澳,他建議可參考內地城市推出住房優惠政策吸引人才,特區政府應想辦法推出政策配套吸引人才來澳。另外,亦要規劃政策條件,要求引進人才對澳門作出推動澳門經濟、帶動居民就業的承諾。

  另一方面,梁孫旭認為門檻不能過低,因澳門是福利型城市,部分並非那麼頂尖的人才可能會被澳門的高福利吸引,但這類人才或許澳門並不缺乏,或者通過本地人才培養就能補足,若直接引進也會阻礙澳門本地人才發展。因此,面對這類二、三線人才需要分外小心,在制訂標準、監督機制、退場機制上都要不斷完善。

  明晰標準執法有法可依

  他又指,過去特區政府制訂人才引進的門檻和標準都不太清晰,導致相關部門在處理個案時難以界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過去不少技術移民「半路被卡」,爭議不斷。而新《人才法》就希望特區政府明晰標準,完善制度,便利執法部門「有法可依」。

  做好人才儲備發展階梯

  新《人才法》對人才作3類劃分,當中高端人才和優秀人才的7年工作時間中並無通常居住要求,只有當他們需要申請永久身份證時才有通常居住要求。梁孫旭指,頂尖人才不僅可以將核心、專業技術帶入澳門,促進產業發展,頂尖的CEO成立企業,甚至可聘用一定數量本地僱員,增加就業機會,在企業內培養本地人才,達到「1+1>2」的效果。有聲音指琴澳聯繫日趨緊密,針對兩地居住的人才是否在通常居住要求上有特殊處理?梁孫旭建議在政策上將橫琴納入,方便兩地居住或日後隨公司前往橫琴發展。

  他指,人才引進可遇不可求,好高騖遠不如就地取材,培育本地人才是經濟持續發展的長遠之計,因此,希望引進人才的同時,有助培養本地人才。澳門目前在人才培養制度、配套上不夠完善,建議特區政府對培養本地人才投放更多資源,針對行業所需做好人才儲備,給予本地人發展階梯,從人資變人才,從人才變專才。

  梁孫旭指,隨著深合區發展,相信人資結構會發生變化,未來產業對人才的要求、需求都會出現結構性變化。過去澳門人才培養方式比較粗獷,建議未來有針對性地對人才進行培訓,較精準引導本地居民向發展前景較好的行業、發展空間較大的職位發展,令不同的人在不同崗位上得到充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