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早前房屋局將30間公屋商舖單位公開招租,當中8間商舖沒有人出價流標,當局撤回不判給。昨在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上,議員梁孫旭指出:現行公屋商舖相關法令沿用逾30年,已不合時宜,建議修改公屋商舖租賃制度,包括:取消底價,恆常招租政府空置商舖,扶持社企、文創、特色店等。
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邀請梁孫旭、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洪偉東,探討善用政府舖位帶動經濟發展。
房屋局未有應邀派代表出席,僅透過回覆澳門電台查詢時表示,有關公共房屋商舖租賃的法規,包括租賃、招標、批給,體現對投標人及承租人公平公開原則,目前未考慮修法。當局在對公共房屋商舖公開招標時,為提升營商的靈活性,一般情況下只有部分商舖會指定經營用途,其餘大部分為一般商業用途,由投標人士自行選擇經營的行業,以提升營商的靈活性。
籲修訂公屋商舖租賃制度
而房屋局去年底將位於筷子基、青洲坊、望廈、路環石排灣等公屋的30間商舖單位招租,公開口頭競價在上月25日完成,當中8間底價為月租12,500元至60,500元的商舖位沒有人出價,當局撤回不判給。
梁孫旭表示,社會一直關注公屋舖位的使用,特別部分公屋舖位出現長期空置的情況,空置率亦比較高,而不少商戶都希望投得公屋舖位,始終公屋舖位的租金比較穩定,亦不會出現突然大幅加租、逼遷等情況。他坦言,近年澳門營商環境隨著社會發展出現變化,加上招標時間比較短,公屋舖位招標沒有固定的期間,2021年到2024年招標次數不超過10次,而是次無人競投的公屋商舖租金底價不便宜,政府需要研究流標的原因。
他又指,現行公屋商舖相關法令沿用逾30年,已不合時宜,未來新城A區將有大量公屋舖位,倘沿用現在方法能否適應社會的發展?他建議修法檢討相關制度,包括取消底價,恆常招租政府空置商舖,及思考善用公屋舖位扶持社企、文創、特色店等,始終社會企業未必以盈利為目的,在公開競投上沒有優勢。洪偉東認為,現時不少公共舖位閒置的原因是欠缺長遠發展計劃,他引述有部分手工藝工作者及社交平台直播主反映,因租金問題較難有固定工作場所,當局應審視未來新地段的多元化發展規劃,將有關舖位釋出讓市民使用。
招標價高者得宜改用暗標
節目中,聽眾劉先生表示,公屋店舖招標價高者得,可能出現競價過高或計算錯誤,導致創業失敗。他指以往政府招租採取暗標方式則較合理,投標者經深思熟慮才出價,政府把「南灣.雅文湖畔」商舖統一判給1個集團,給公眾「有好處只益財團」的觀感,令居民對跟政府做生意無信心。
聽眾李先生反映,承租台山區的政府商舖幾十年,眼見政府在經濟好的時候沒有招租政府商舖,至近期經濟不好的時候才招租,鑑於現時經濟環境轉變,投資者多採取觀望態度,導致不少商舖長期空置。李先生指,若然政府物業經營得善,例如可引入大型品牌專營店,「好多發展可以做」,應可帶動區內營商環境,惟政府只按法律招標,超過投標時間沒投資便把店舖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