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傳新澳門協會主辦《芳草如茵》放映及主題分享會,關注澳門腎病患者的醫療支援,探討本澳器官捐贈移植制度。立法議員林宇滔直指,衛生局成立的器官移植工作小組,多年來未見任何公開資料清晰解釋本澳整個遺體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詳細流程,也未見積極措施主動接觸潛在捐獻者,透過該機制實現匹配及移植的至今「零記錄」,批「器官捐贈有機制零移植」。促當局完善器官捐贈制度,並維持對腎病患者的醫療支援。
分享會上,庭茵和林宇滔詳細分享接受腎臟移植背後的故事。庭茵收到香港瑪麗醫院有機會接受腎臟移植的電話時,已經是晚上10點,更不巧的是,受到颱風「泰利」的影響,當日氣象局預計凌晨12時將掛上8號風球,往返港澳的交通工具全部切斷,最終是他開車將庭茵送至醫院。林宇滔指出:親歷全部的過程後,深感器官能夠成功移植,「大愛人士」願意填寫器官捐贈卡只是第一步,最終促成還需要各方的努力,最關鍵的是家人的決定,呼籲有意器官捐贈的人士要和家人做好溝通,充分表達意願。
8宗腦死亡家屬不同意捐贈
衛生局於2016年6月成立統籌協調相關工作的器官移植工作小組,負責協調和跟進器官捐贈及移植的整個流程。林宇滔指,雖到目前,已經有6000多人士填寫捐贈卡,但截至目前,該機制還未促成1宗器官移植個案。去年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政府更回覆曾聯絡8宗符合腦死亡診斷標準的潛在供體的個案,但全部未獲家屬同意捐贈,「唔通1年只聯絡1個家庭?」另外,根據其他地區經驗,器官移植工作小組必須主動尋找,才有可能找到更多有意願,有條件捐贈器官的家庭。
他更指出:香港針對器官捐贈和移植,專門設立器官捐贈聯絡主任,若發現潛在個案,會積極聯絡有關家屬尋求意見。例如有職業司機突發疾病亡故,就會被視為潛在個案,可惜澳門沒有相關做法。另外,目前只有山頂醫院可以進行器官移植,若在山頂醫院以外離世的病人又是否有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接觸?而離島協和醫院配備了提供器官移植服務的硬件,但有何進展依然是未知數。
林宇滔直批澳門器官移植「有機制,零移植」,8年時間過去都沒有完成一個個案,也從未見當局提出任何針對性的改革方案,若再不重視,恐器官捐贈「零記錄」將一直保持下去。截至今年1月17日,器官捐贈總登記人數為6342人,只佔本地人口約1%,已親臨完成手續更只有4322人,由於現時本澳登記器官捐贈的手續繁複,不少人即使登記完亦沒有親臨現場完成手續,促政府利用「一戶通」提供登記及確認服務。
澳門腎友協會理事長梁錦華稱,本澳於2016年11月,在國家和廣東省的支持下,完成首例親屬活體腎移植手術,這已經充分證明澳門具備進行器官移植的條件。可惜,除非有經濟條件,前往外地自費移植,在澳門進行器官移植的機會可謂是「完全冇聲氣」,大部分病友心態都「好灰」,也不願走出家門,漸漸喪失努力生存的希望,最終造成惡性循環。若澳門器官移植能健康有序發展,相信也能鼓勵病人積極面對病情,努力求生。
澳門腎友協會主席龍雪敏指出:庭茵是澳門病友中非常幸運的一位,因為持有香港身份證,所以有條件在香港接受移植手術,而還有許多澳門病友,他們重生的最大希望也是接受腎移植,然而,澳門的腎移植發展步伐實在太慢,連何時能「有隊排」都完全不知道。
冀資助腎病患者洗腎減負擔
她又指,腎病患者長期需要進行透析治療,每1周就要進行3次洗腎,山頂醫院一次就需800元,更遑論私立醫院的收費,再加上藥費,對患者及家屬來說是一筆很大的經濟負擔。惟近兩年政府收緊資助,包括審查申請者積蓄和家庭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患者變得無法獲得醫療豁免,經濟壓力大增。按照澳門現行法律,只有3類人群符合68/69/M法令第二項的內容,才能獲得醫療豁免(包括孕婦、傳染病、精神病患者、癌症、中小學生、65歲以上人士等),洗腎未被納入,而有關法律是1986年澳葡政府所訂立的,明顯不合時宜,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而本澳器官移植「開隊無期」,有條件的患者必須自費前往香港或內地其他地區進行移植,花銷更大。「若日常的透析已經花光了患者所有的錢,當患者有器官移植機會的時候,難道只能遺憾放棄嗎?」冀政府重新審視有關法規,關注腎病患者需求,研究將洗腎病人納入免費醫療。又建議政府積極與外地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幫助澳門腎病患者前往外地接受腎移植。
林宇滔指,本澳有記錄的最小洗腎患者只有11歲,若要捱到65歲才能享受免費治療,顯然難以看見擺脫洗腎的曙光。現時本澳政府每年的醫療開支近120億元,平均每名居民投放近兩萬元,但本澳醫療以政府免費醫療為主的方式,根本難以跟上社會發展及老齡社會的需求,專科醫療更是「不堪入目」,冀當局盡快全面檢視澳門整體醫療制度政策、公私營醫療定位,確保長期病患者得到適切的照顧,以及制訂一套符合社會需要及可持續發展的醫療融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