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冀清晰現金分享目標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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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今屆政府的首份施政報告於今年4月發表,居民關注的「現金分享計劃」繼續列為2025年財政年度的主要惠民措施,向符合條件的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澳門元,向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澳門元。今年的施政報告亦提及,「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適時完善現金分享制度,將節省的開支用於增進民生福利和促進社區經濟發展之上。」行政長官在發表施政報告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往年約於4月份出台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今年由於剛出台施政報告,預計會遲一、兩個月公布,但強調無影響發放,「都係全年畀你,一筆過」,因為新屆政府就職不足4個月,希望居民給予時間。又指為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政府下一階段將廣泛聽取諮詢公眾意見。

  按照政府的介紹,2008年因應當時社會經濟受到金融海嘯衝擊和抗擊通脹對居民帶來的生活壓力,以及基於本澳經濟因博彩業的持續發展和帶來的經濟效益,提出「現金分享計劃」與居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故自該年起,政府每年均以行政法規方式頒行「現金分享計劃」,向合資格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至今已發放17次。

  本月16日政府突然發放新聞稿,指政府已舉行兩場面向社團的「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意見徵集會」,與會者建議政府須再次審視發放現金分享的目的及性質,以及可考慮採用其他不同發放方式和組合,例如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研究引入須身處澳門183日的發放條件,但要考慮將在內地工作、升學、養老等合理情況納入豁免條件。由於有關諮詢會只是事後發稿,事前政府未有發布任何諮詢,加上諮詢會亦不如往屆政府邀請傳媒現場或事後採訪等,公眾對諮詢會的全面資訊了解有限,加上會上意見與一般社會認知差距甚遠,有關消息隨即引起社會討論,但政府亦沒有及時回應,導致各種質疑、憂慮四起,不少市民擔心今年現金分享是否不能正常發放,又或以消費券代替等,社會反響極大!

  必須強調,歷年現金分享的發放時間大多數於7月開始,疫情3年因經濟環境狀況則提早至4月開始發放,10多年一直恆常進行,現時本澳經濟就業環境低迷的情況下,現金分享是大部分市民的重要支援,社會絕大部分意見均認為,即使政府要完善「現金分享計劃」,亦不應影響一貫的發放時間,應按照過往日程先發放今年的現金分享。

  再者,施政報告亦明確有關惠民措施是「現金分享」,更應是以「現金」發放,若以消費卡或消費券等方式明顯是「名不符實」!

  在完善現金分享制度方面,他多年來一直提倡政府應及早為現金分享「正名」和「機制化」,即應明晰現金分享到底是一個財政盈餘的分享制度,還是一個紓解民困或通脹的福利政策,從而制訂長效分享機制。若連基本原則都沒有,社會根本難以有基礎對現金分享作相對性的討論,但若連定義也未清晰,討論只會更不理性徒添爭議!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2025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的主要惠民措施包括《現金分享計劃》,向符合條件的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澳門元,向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澳門元。自2008年起本澳已連續17年派發現金分享,多數於每年的7月開始發放,隨著政策的實行,現金分享早已成為大家恆常可預期的收入之一,尤其對於低收入的基層家庭,現金分享更是年度重要的支援收入來源之一。因此在現時本澳經濟就業環境低迷的情況下,社會絕大部分意見均認為,即使政府須完善「現金分享計劃」,亦不應影響一貫的發放時間,為此,政府會否按照過往日程盡快發放今年的現金分享?由於施政報告已列明有關惠民措施是「現金分享」,政府會否盡快向公眾明確2025年《現金分享計劃》會如期在7月1日前以「全現金」形式發放,以減低社會不必要的猜測及憂慮?

  二、認同政府堵塞現金分享計劃實施而發現的不合理漏洞,但應以最簡單、最少爭議的方法處理。將資源真正用於實際增進民生福利、就業和促經濟發展的刀刃上,前提是不應影響今年現金分享的按時發放。

  以2025財政年度預算建議的資料顯示,單是2025年因超過3年領取期限而撥回庫房的現金分享金額高達7932萬元,數字較2023年的4644萬元大增七成!這意味最少有數千名合資格人士3年也沒有領取現金分享,政府有否研究和掌握其原因?為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政府會否優先核實過去一直未有領取現金分享人士的資格,尤其他們是否仍在生?由於現金分享未有引入如養老及殘疾金申請人,每年在「一戶通」線上申請在生證明的要求,當局如何避免出現現金分享受惠人在外地離世未通知當局,甚至被他人使用其現金分享的情況?

  三、他多年前已提出政府須要適時「正名」和「機制化」現金分享制度,從公共政策的角度,現金分享政策應有清晰的目標及方向,才可確保政策可持續及有效執行,但現金分享制度已實行17年,至今連目標定位根本亦不清晰,若然不先清晰其目標定義,不單難有合理和科學基礎討論其調升,任何的修訂亦容易徒添爭議,引起居民不滿及社會不穩,為此,政府會否按部就班完善《現金分享計劃》,先訂立明確目的,進而清晰應獲得現金分享的居民的資格?在正式修改前,政府會否進行全民的公開諮詢,收集社會大眾的意見,爭取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