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促簡化醫援申請檢視審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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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指出:「妥善醫療、預防優先」是特區政府確立的醫療衛生政策方針,除了優化醫療服務,本澳亦一直向部分居民實施免費醫療政策。此外,若居民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且不屬於免費醫療的對象,當局設有醫療援助機制,對於患有慢性疾病以及在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的病患者,經評估其家庭經濟狀況後,提供適切的醫療援助。

  為確保公帑善用,當局對醫療援助設有一系列的審查機制,例如對已批核的個案作抽樣複查,以核實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同時視乎情況向申請人的非同住家團成員進行經濟評估等。

  據部分病人及家屬反映,一些嚴重的遺傳病或罕見病例如血友病和嚴重地中海貧血等,相關醫藥費用昂貴,一些家庭較難承擔費用,故會申請醫療援助。他們十分感激政府推行政策令他們獲得更好的醫療支援,亦理解需要一定的審批程序;然而,由於他們是持續需要用藥的長期病患者,現時每年會申請及審批1次,但相較以往,目前審批時間較長,期間他們需要先得支付,又或經當局同意下讓病人先以記帳方式處理。

  但病人始終擔心將來無法繳付有關費用,希望局方因應個案的特殊性,透過優化申請審批程序、電子化方式處理,又或在首次批准援助後,適當延長有關資格的期限,以簡化審批的流程。

  為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特區政府設立的醫療援助服務,向經濟有困難的居民提供全部或單項豁免收費,確保居民不會因經濟原因延誤診斷和治療。衛生局早前表示,根據法律,對經濟困難無法支付醫療費用的人士提供醫療援助,從資產水平、收入水平、購買保險、醫療費用綜合審批,資料齊備30天內可以審批。但據反映,部分如嚴重遺傳病和罕見病等需要持續藥物治療和相關援助的個案,在情況相若之下,以往大約需時3個月進行審批或續期,但現時則需時半年才批出。據當局分析,有關審批時間是否較以往更長?具體原因為何?當局能否優化程序以縮短審批時間?

  二、一些重大遺傳病或罕見病的醫藥費用巨大,且部分是難以治癒,而必須長期用藥。當局會否研究將有關疾病納入免費醫療體系?又或在首次完成審查並同意批出醫療援助的情況下,對相關嚴重疾病的人士,考慮延長其獲得醫療支援資格的期間,以提升續期申請的便捷性?

  三、為保障公帑善用,病人理解需配合有關審批程序,而目前申請醫療援助所需要提交的文件不少,當局會如何優化和簡化申請流程?是否已透過電子方式處理申請和續期,或盡可能減少居民需自行提交的文件內容?當局有否分析和檢討目前醫療援助的審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