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促打破官僚思維落實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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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議員李良汪總結立法會會期工作時提到,特區政府官僚主義影響施政,且官員問責亟待完善,部門組織法不合時,促請公共部門領導及主管官員,必須調整思維、認真履責,貫徹落實當權者「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李良汪就政府施政工作提出以下6點意見:一、官僚主義影響施政。廉政公署早前公布「2021年工作報告」,當中列舉的不少個案均由於公共部門間溝通不足導致,並指出跨部門協作仍然是特區政府解決公共行政效率與成效問題的關鍵。廉署報告以「青洲坊防火閘」個案為例,各部門「你有你做、我有我做」的情況凸顯,甚至有同屬一局之內的廳級附屬單位因欠缺溝通而影響施政,「山頭主義」問題仍然嚴重,當局必須正視並加以完善。

  他強調,對一些重複出現影響施政的「老問題」,必須透過機制加以規範,除了廉署的「回頭看」及審計署的《歷年審計報告的跟進》等機制,他建議特區政府需自行制訂跟進措施,要求相關部門就「兩署」報告揭示的內容予以改正,並主動向社會公開跟進及完善情況,以提升公共行政效益與透明度。李良汪同時,促請公共部門領導及主管官員,必須調整思維、認真履責,貫徹落實當權者「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

  建權責對等制度 以實現良政善治

  二、官員問責亟待完善。李良汪指出:不認同官員稱「現在不是說問責的時候」,他促請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快完善問責制度建設,無論在制度抑或實踐層面,「追究」和「懲罰」只是官員問責其中一種手段,制度最核心關鍵是要構建「勤政」和「務實」的官場文化氛圍,整體提升政府施政效益與效率,他建議將「兩署」報告作為領導人員工作表現評審及主管評核的參考指標,尤其應針對已提出但遲遲未有改善的問題,作為官員續任的參考因素。

  提升領導及主管人員責任意識方面,他建議除就各級官員職權規定展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修訂工作;更重要的是修訂《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及相關補充規定,設立專有紀律制度。李良汪促請特區政府盡快以「權責對等」的原則建立問責制度,長遠才有利特區政府良政善治,真正保障公共利益及民生福祉。

  三、部門組織法不合時。李良汪說,特區政府去年落實將13個部門及機構整合為7個部門的工作,但本澳現時還有局級部門沿用回歸前的組織法,而政府架構中亦有數個屬過渡及臨時性質,但卻不斷延長存續期的項目組部門。他促請特區政府持續檢視,完善公共部門的職能及架構,以達到程序簡化、釐清權責、績效提升、人員精簡4項基本目標。

  設消保諮詢組織 應嚴格善用公帑

  四、依法施政保民權益。李良汪表示,民生物品價格與公眾生活開支息息相關,尤其疫情持續,影響本澳經濟及居民收入。《消保法》已經為行政當局釐清產品成本及其價格合理性提供法律依據,遺憾的是,政府遲遲未有按法律規定,設立啟動相關機制前需聽取意見的公共諮詢組織,他促請特區政府在目前具備法律基礎、部門職權清晰的情況下,盡快依法設立相關諮詢組織。

  五、善用公帑發揮效益。李良汪以輕軌為例,建設所涉及的巨額公帑一直為社會詬病,政府年初向立法會表示,輕軌媽閣線、橫琴線及石排灣線3條線路的建設總預算約125億元,但對於社會高度關注的東線造價,卻以「未有條件」為由,遲遲未有公布項目預算。他強調,大型基建工程涉及重大社會及經濟成本,尤其現時公共財政收入大幅下降,公帑運用必須「審慎再審慎」,公共部門應該嚴格善用公帑,以最少的公共資源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民聯將繼續關注公共財政使用的情況,監督政府是否遵循《預算綱要法》規定的「經濟、效率及效益」及「公開透明」等原則,確保社會整體利益。

  六、監督政府履行承諾。李良汪提到,「以人為本」是特區政府多次強調的施政理念,遺憾至今仍未在所有公共部門及各級官員中得到貫徹落實,尤其多項涉及居民正當權益的事件中,部分職能部門採取消極態度,漠視當中存在的問題,影響公眾對公共政策的信心。種種問題,值得特區政府深思改正,亦是民聯未來監督與推動的工作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