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發展培訓需平衡工作

合理計算時長 完善課程分布 鼓勵教師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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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建議教師每年平均需完成約30小時,不達標可能影響晉升時間。有關制度並非新制度,本次修法主要將公校教師納入其中。立法議員馬耀鋒表示,專業發展培訓有助教師的自我提升,促進本澳整體非高等教育發展,有關制度雖在私校實施約6年,當中如何合理計算培訓時長、完善課程分布、政策傾斜鼓勵教師報讀等均有較多優化空間。期望持續完善教師專業培訓的內容,充分考慮教師的培訓需求及工作壓力,持續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及綜合素養。

  課程類別計算方式公私校是否相同

  馬耀鋒指出:私校教師在2018年起實施有關專業發展制度且行之有效,隨著社會不斷發展,教師不斷接受專業培訓提升自我能力,與時俱進亦是大勢所趨。事實上,對大部分教師來說,平均每年30小時的培訓時長不難滿足,甚至有相當一部分教師1年的培訓時長超過100小時,相信有關制度出台,對提升本澳整體非高等教育發展、教師質素等有積極作用。但對不少公校教師來說,有關制度還未有詳細文本出台,具體執行還存在困惑,例如課程類別、計算方式等是否與私校現行要求相同,公校教師脫教進修的相關細則情況,教師升階期間過渡期問題等,都有待政府進一步披露具體的執行,又期望日後持續完善教師專業培訓的內容。

  他續稱,雖然每年30小時的培訓時數較容易滿足,但針對一些攻讀碩士、博士等課程的教師,其時長不能完全計入專業發展制度的培訓時長;另外,碩博課程的上課時間較難在學習時間內進行平均分配,可能導致有些教師在攻讀學位的後期,因撰寫論文等課程要求難以滿足A類課程的時數標準而感到吃力。他強調,教師專業成長並非只為「衝時數」,期望未來當局披露更多政策內容,支持在職教師攻讀更高學位上給予政策傾斜,包括優化培訓時數計算制度等,鼓勵及支援教師接受專業培訓,實現教學水平高質量發展。

  倡鼓勵對外交流學習補強教學專業

  馬耀鋒又認為,現時的教師培訓集中於上課形式,惟延續性較低,培訓偏向碎片化,希望在教師培訓上能提供更具系統性、延續性的高質量課程。且由於本澳缺乏培訓教師的導師師資,故往往需要邀請外地老師來澳開課,但有關培訓內容未必在本澳適用。因此,他又建議豐富培訓形式,例如鼓勵教師外出交流、參與公開課等,促進本澳教師對外交流學習,補強教學專業。

  他續認為,教師專業發展不應局限於課程教學,還應包括教師壓力排解、學生情緒處理等技巧,協助教師減壓,同時提升青年教師的專業水準和綜合素養。

  為教師減壓工作重心放回教學育人

  社會不斷進步,教師教學要求及面臨的教學挑戰與日俱增,當中不少教師還因為需兼顧繁重教學任務、非教學任務及行政工作,導致壓力大增,加強支援為教師「減磅」成為本澳多年熱議話題。馬耀鋒指出:要為教師減壓,當中需要切實應對教師的非教學工作過量的情況,讓教師得以將工作重心放回教學及育人任務當中。

  他促請當局正視教師工作壓力高企的情況,協助教師降低非教學工作量,從而真正為教師「減負」。專業培訓課程有助教師自我成長,但也需要考慮教師報讀專業培訓的壓力,從政策上提供支援,滿足教師需求。面對教學及輔導學生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和新需求,則更需要給予教師更多與時俱進、提升自我的資訊及支援;同時加強家長、學校、教師、政府的多方合作,及時幫助排解及解決問題,助力教師做好「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