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4厘補貼企業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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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透過給予利息補貼,對有需要向銀行融資的企業提供援助,鼓勵銀行為該等企業提供融資便利,讓企業度過最困難的時間,提振企業繼續經營的信心。計劃申請期由7月30日至明年1月30日結束。符合資格的企業,可透過銀行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上限為500萬澳門元,補貼期最長為兩年,年補貼率上限為4厘。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行政法規的主要內容:一、利息補貼的對象為屬澳門特區居民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超過50%的出資的法人商業企業主;同時,貸款須由獲許可在澳門特區經營的銀行進行。

  貸款上限500萬 補貼期最長兩年

  二、企業主最多可獲利息補貼的貸款金額上限為500萬澳門元,利息補貼期間最長為兩年。補貼利息計算方面,不論貸款類型,均按各期實際尚欠的本金以年補貼率上限4%計算補貼金額,但不得超過受益人實際支付的利息金額。

  三、如受惠企業主將貸款用於非業務範圍,又或不再經營商業企業等,利息補貼將被取消,並須返還不當收取的補貼款項。

  另外,經科局表示,為減輕疫情持續對各行各業造成的負面影響,特區政府推出《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簡稱「2022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符合資格的企業,可透過銀行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上限為500萬澳門元,補貼期最長為兩年,年補貼率上限為4厘。

  根據《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及第1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資格的企業,如於2020年2月1日至申請期結束前,獲得澳門持牌銀行批准用於有關企業經營業務的貸款,可透過銀行申請相關臨時利息補貼。計劃申請期由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結束。曾受惠「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商業企業主亦可參與本次計劃 ,但同一企業主在兩項計劃的獲批貸款總額不得超過500萬澳門元。

  利息補貼的計算方面,利息補貼金額將根據相關貸款類型各期尚欠的本金計算,以便配合銀行業界延長「還息不還本」的措施,有助企業以較低的成本及靈活的還款方式取得銀行貸款。企業可因應自身的情況及需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合適的還款方案。

  配合還息不還本 助企業靈活周轉

  申請資格方面,企業只要符合由澳門居民經營或控股超過50%,從事非公共批給業務或金融業務,且於今年7月29日或之前已於財政局申報開業等條件,均可透過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經科局表示,正加快落實「2022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各項工作,同時將與銀行業界保持溝通聯繫及加強對計劃的宣傳講解。透過政府及銀行緊密協作,以進一步協助企業資金周轉,減輕經營壓力,與各行各業共度難關。倘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88 2088、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或透過微信服務號「DSEDTONLINE」 與經科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