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立法議員馬耀鋒促完善公共房屋制度質詢,房屋局局長任利凌回覆表示,據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指,夾屋的提出,緣自當年經屋輪候人數眾多,包含一批青年申請家庭或個人,難以追上私人房屋樓價的升幅,但只能在經屋申請中「陪跑」。根據「二五」規劃,夾屋定位為私人住房,為夾心居民提供新的置業途徑,冀有助減輕經屋供應壓力。
為此,特區政府於2020年就《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作公開諮詢,根據諮詢總結報告,社會意見普遍支持政府推出夾心階層住房政策,支持率高達92.6%。經廣泛公開諮詢及立法會審議通過後,第17/2023號法律《夾心房屋法律制度》已於去年8月21日頒布。其中,第2條規定,建造夾心房屋的目的為:1)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尤其協助其取得房屋;2)促進符合澳門居民購買力的房屋的供應;第9條規定,夾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每月收入下限等於為取得經濟房屋訂定的每月收入上限的50%。夾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每月收入上限等於為取得經濟房屋訂定的每月收入上限另加10%。可見,夾心房屋對應人群為收入水平超出經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的人群,並兼顧及分流經屋排序靠後者,夾屋與經屋申請對象存有部分重疊。
夾心房屋是澳門「5階梯房屋」的重要組成部分,夾心房屋並不會在階梯房屋政策中取消,夾心房屋的相關工作正有序進行。具體而言,特區政府已物色幾幅用於興建夾屋的用地,《夾心房屋法律制度》獲立法會通過,已開展相關補充法規的草擬工作。今年,特區政府將參考去年經屋申請情況,結合社會及經濟環境變化,綜合分析未來經屋及夾屋的安排,當社會有需要時,隨即可以啟動興建夾心房屋。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表示,2022年,特區政府完成《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系統化梳理澳門房屋政策,對5階梯房屋的需求作出預測,以作為未來房屋供應規劃的依據。相關部門亦會結合研究結果和當下的社會實際情況把階梯房屋政策落實於年度施政工作之中。特區政府已對澳門未來房屋供應作出基本規劃安排,但仍會視乎經濟環境、市場因素等情況及變化,動態分析各階梯房屋的實際供求,並需因應社會實際需要,對具體安排作出不斷調整優化。
現行《經濟房屋法》僅容許經濟房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可自有關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10年後另行申請取得經屋單位。法律並無列出轉購或置換,目前也沒有修法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