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昨日表示,相關範疇跨部門小組已就上月氹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舉辦的演唱會進行檢討研究,參考外地經驗和分析演唱會業態後,認為澳門有需要舉辦戶外大型演唱會,並應建立專責小組管理和協調大型戶外表演項目,包括審批項目申請和跟進場地安排等,現正尋找合適的場地。
歐陽瑜接受訪問時稱,政府正物色可容納2萬至5萬人的大型戶外表演場地。
氹仔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有局限性,不適合舉辦低頻、非柔和類型的表演,而原逸園賽狗場亦太接近民居,周邊交通也有壓力。旅遊塔外的空地曾舉辦大型表演節目,雖然當時帶來的社區效益不大,但該地點是當局目前的1個選項,要容納至少兩萬人的演唱會戶外場地,相信仍需要時間覓地。
至於室內表演場地,現時有塔石體育館、綜藝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以及多家綜合度假休閒企業的表演場所可供選擇。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周邊設施正維修,她說,相信明年可供表演項目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