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賭博法引入卧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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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強調,現時有關打擊非法賭博法律是1996年訂定,至今本澳博彩業發展翻天覆地,經營方式、手段亦不能同日而語,當時未有非法線上賭博,制訂是次法案除了加強打擊外,同時賦權予執法部門有更多方式調查取證。他並強調政府支持加強打擊非法兌換及支持刑事化,未有將非法兌換加入是次法案是技術性考慮。

  張永春引介法案時表示,為推動博彩業依法、有序、健康發展,特區政府持續完善與博彩業有關的法律制度。除了2022年制訂兩部與娛樂場幸運博彩相關的法律,以及去年向立法會提交《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法案外,考慮到《不法賭博》實施至今已有20多年,有必要作出全面的檢討及修訂,為此,特區政府制訂《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

  法案的內容主要包括:一、為進一步清晰「賭底面」行為的罪狀構成,避免在法律適用上出現不必要的爭議,法案明確將相關行為納入非法經營幸運博彩的範圍;二、為進一步打擊非法經營線上博彩的犯罪活動,法案明確禁止經營、促進及組織線上幸運博彩及互相博彩,而不論所涉及的電腦系統、裝置及設備是否設於澳門;三、為統一及協調法律的規範,法案梳理涉及互相博彩相關犯罪的《與動物競跑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四、考慮到非法經營幸運博彩及互相博彩的犯罪慣常在夜間時段進行,為完善刑事偵查手段,法案建議針對特定犯罪,允許在晚上9時至早上7時期間對住所進行搜索。

  未納入非法兌換屬技術性考慮

  五、考慮到不法賭博犯罪具高度的反偵查性和隱蔽性,法案引入「卧底調查」的規定,新增對提供消息者或曾協助警方揭發犯罪者的保護制度,以及防止因非法經營幸運博彩及互相博彩罪而被拘留的人在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前聯絡律師以外人士的規定;六、為加強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案提高不法賭博相關犯罪的刑幅,以及完善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包括延長羈押的最長存續期間;七、為進一步完善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制度,加強阻嚇性,法案建議提高不法賭博相關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和優化相關規定。

  一般性討論期間,議員集中關注非法博彩範圍及政府對打擊「換錢黨」的取態。議員梁鴻細、梁孫旭、林宇滔均問及,市民「打麻雀」、玩啤牌涉及金錢,是否屬非法賭博?議員李良汪、林宇滔則關注法案允許在晚上9時至早上7時期間對住所進行搜索,此舉突破現行規定後,將來如何平衡?議員羅彩燕、林宇滔則關注引入「卧底調查」的問題,羅彩燕指現行涉及臥底的條文分散不同法律當中,會否引入更多法律配套規定,以保護臥底人身安全?林宇滔希望政府澄清臥底與放蛇的關係,問及為何不法博彩需要「臥底調查」?

  張永春回應表示,不少細則性技術性的問題,會留待小組會有更充分時間討論。他指法案允許在晚上對住所進行搜索,因不論線上或實體博彩均不受時間限制,引入晚上對住所進行搜索不是出於案件輕重考慮,而是博彩有特殊性,但他強調對居民基本權利間會取得平衡。有關臥底問題,張永春強調起草法案時,與司警及博監局一直保持密切溝通,均認為有必要和需要「臥底調查」。

  至於「換錢黨」的問題,張永春回應時,先重申政府支持加強打擊非法兌換及支持刑事化,沒有放在是次法律是技術性方面考慮,因去年修改金融法律制度時,已將非法兌換定性為行政違法行為,政府亦需考慮非法兌換的適用範圍,例如發生於娛樂場周邊或娛樂場內,以及非法兌換的目的用途等,均屬相當技術性問題,未來細則性討論時會充分溝通。

  經表決,3位議員林宇滔、高天賜、謝誓宏投棄權票,其他29位議員投贊成票,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將交小組會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