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愛澳社團可直接深合區開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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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小麗、劉藝良、何雪卿、容永恩、黎世祺就鼓勵澳門社會團體在內地發展,建議放寬對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限制,允許愛國愛澳的澳門社團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直接開展服務,以及內地政府部門加強對澳門社團的指導、支持、培訓工作。

  他們表示,由於澳門社團屬於境外非政府組織,要進入內地必須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下簡稱「管理法」)要求註冊代表機構。管理法為澳門社團進入內地提供途徑,但部分要求也對澳門社團造成限制:一是代表機構只能有1個註冊地,且不能有分支機搆,限制了澳門社團在大灣區擴大服務範圍,與更多大灣區城市合作的可能性;二是代表機構的業務範圍須與主管部門保持一致,令澳門社團服務內容受限,無法打造完善的社會服務網路,影響服務質素;三是澳門社團作為境外非政府組織不得在內地開展募捐,限制澳門社團發動社會力量的優勢。

  白名單內境外非政府機構深合區開展業務

  為進一步發揮澳門社團帶動澳門居民融入內地的作用,他們提出如下建議:一、放寬對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限制。建議由澳門特區政府與澳門中聯辦聯合篩選,將澳門愛國愛澳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納入白名單,提交內地相關部門,經相關部門審核批准,對白名單上的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乃至粵港澳大灣區開展業務活動,適當放寬業務範圍、分支機搆、籌款募捐等方面的限制,給澳門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在內地開展服務給予更大的空間。

  二、允許愛國愛澳的澳門社團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直接開展服務。目前,澳門社團及澳門居民個人無法在內地註冊社會組織,澳門社團進入內地,只能通過設立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這個方式,手續繁瑣、審核難度大,且受到較多限制,建議在將澳門愛國愛澳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納入白名單的基礎上,可將更多澳門有志於投身內地發展事業的愛國社團納入白名單,對這些白名單內的澳門社團進入橫琴給予放開的政策,即在深合區範圍內,不用申請註冊代表機構,直接可進入橫琴開展活動。

  三、內地政府部門加強對澳門社團的指導、支持、培訓工作。建議內地的相關部門在監督管理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的同時,也能為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提供更多支持和幫助,協助澳門社團對接當地的社會資源,提供相關法律及政策的培訓和指導,以便澳門社團內地代表機構更好更安心地在內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