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玲:因地制宜定停車場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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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政府日前公布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有社會人士憂慮費用昂貴,恐引發私人停車場租金漲價。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群力智庫副理事長張淑玲認為,應以市民的經濟利益作首要考量,並按區域及服務人群的性質狀況彈性安排,而不應將停車場的收費與解決各地區停車位的流動性高低情況形成掛鈎關係。

  張淑玲表示,當局日前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12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規章》,訂定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批示由公布翌日起生效。根據相關批示,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憑證包括日間普通票及夜間普通票,日間泊車時間為上午8時至晚上8時前,夜間為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前。在收費方面,輕型汽車日間泊車每小時或不足1小時收費8元,夜間收費4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日間泊車每小時或不足1小時收費3元,夜間收費1.5元。

  設短暫收費優惠 鼓勵減路邊泊車

  回顧當局去年公布的7個公共停車場加價方案,聽取民意後暫時只有青茂口岸加價。現時普遍公共停車場輕型汽車收費為日間6元,夜間3元。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連同協和醫院停車場、柯維納馬路戶外停車場、專科大樓停車場的輕型汽車收費則同為日間8元,夜間4元,社會有意見認為收費較昂貴。故此,張淑玲期望當局以民為本,以市民的經濟利益作首要考量;並參考鄰近地區公共停車場運行模式,例如提供半小時的收費制度、又或首半小時的計費可較便宜,向短暫在該區停留的市民提供合理的泊車收費,減低經濟壓力,亦能鼓勵市民減少在路邊泊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同時,有市民反映交通繁忙地區的泊車位不足,張淑玲認為單靠調高停車場收費不能有效解決問題。為此她建議,可按區域及服務人群的狀況作彈性收費調整;繁忙及非繁忙時段的收費亦能分段安排,因時制宜地釐定停車場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