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推進公共行政改革 強化統籌協調革新治理

張司:政府精簡架構提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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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昨就行政法務領域2025年度施政方針舉行辯論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將繼續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強化統籌協調,完善組織架構,革新管理治理,著力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效能。當中,將有序開展智能架構的重整思路,從行政法務範疇開始,分階段啟動有關部門的合併及精簡工作,將首先啟動重組行政公職局工作。

  他又指,現時各部門設置的市民意見處理機制明顯存有不足,將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參考內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的經驗,整合分散於不同部門的意見反映平台,並統一服務標準、流程及評價機制,提升服務質素。新平台將應用大模型、人工智能技術,輔助進行個案接待和處理,提升工作效率。

  昨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李振宇、李良汪關注精簡政府架構。李振宇指出:上屆政府以電子政務作為公共行政改革切入點,對公共部門、自治基金及項目組進行一系列重整,將公共部門數量控制在71個。今屆政府進一步深化公共行政改革,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將有序開展職能架構重整工作,首先推進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的重組工作,有關施政方針反映公共行政改革進入深水區,將直面公共行政中的制度性與深層次問題。施政報告指今屆政府將繼續推進架構重整,精簡政府組織架構,他關注精簡架構的內容,及未來是否仍有精簡公共部門數量的空間。

  訂職能重組指引免部門爭執

  李良汪表示,公職局和市政署存在架構比較臃腫及內部職能重疊的情況,關注不同局級部門未來的整合空間及發展方向。他認為,再好的跨部門協調機制,一旦涉及部門以外的個體或部門,就必然存在協調成本和時間效率問題。能在部門內部架構和職能上進行整合,盡可能減少協調的可能性,比起單純依靠協調小組,更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議未來在職能重組方面訂定統一標準和指引,讓公共部門有法可依、有規可循,以免部門之間不必要的爭執。

  張永春表示,這次公共行政改革,其中一個重點是政府精簡架構,主要從制度的構建、跨部門的重組和合併、精簡部門內部架構3個方面進行,以解決現存的職能分配不清,職能重疊或職權分配不清等問題。當中85/84M法令已經過時,需要檢討並重新制定法規。當中,法規將包括明確部門的定義、訂定設立部門及附屬單位的標準及訂定公共部門組織運作的應遵原則。

  計劃整合印務局併入法務局

  他指出:法律修訂後,有序開展機構合併或重組、完善職能配置、精簡內部架構3方面工作,對公共部門進行全面的職能重整。機構合併或重組方面,對於職能關聯性較強或職能過於單一的部門,開展合併重組,如行政法務範疇計劃將印務局整合至法務局。針對部門間職能交叉重疊、分工不明等問題,開展職能移轉或明確主責部門,以減少協調成本。

  完善職能配置方面,他說,會對服務缺位或一些應由公權力介入而暫未有對口部門規管的領域,明確專責部門,並賦予相應職權,如有關都市更新的工作,將會由工務部門負責。

  精簡內部架構方面,他稱,新的公共部門組織結構法規出台後,各公共部門須根據法規所訂的各項原則和標準,按社會發展的需要,訂定內部附屬單位的數量及分工,如市政署有12廳36處,公職局有9廳17處,可以透過將性質相似或業務相關的附屬單位進行整合,縮減部門內部架構的規模,減省附屬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部門重組不會炒人毋需擔心

  張永春補充說,將從行政法務範疇開始,分階段啟動有關部門的合併及精簡工作。考慮到行政公職局的職能定位及運作無法適應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的需要,將首先啟動重組行政公職局的工作,明確職能定位,減少職能重疊的內部附屬單位,強化行政公職局對公共行政改革及人員管理的統籌角色。

  至於架構重組是否會影響公務人員隊伍穩定及權益保障?張永春表示,市政署及行政公職局重組僅涉及減少廳、處數量,主管或會受影響,其他人員只會出現工作崗位或部門調動,基本上「唔會炒人」,相關人員毋需太過擔憂。他又補充說,重組市政署時,會考慮與道路工程方面職能部門合併的建議。

  行政法務領域施政重點

  公共行政領域

  *建立宏觀統籌機制,推進公共行政改革。

  *全力保障立會選舉,落實「愛國者治澳」。

  *精簡政府組織架構,提升政府運作效能。

  *革新治理服務理念,改革人員管理制度。

  *繼續推進電子政務,優化民意汲納機制。

  市政服務領域

  *重組市署精簡架構,優化職能強化管理。

  *設立市容治理機制,共建整潔有序城市。

  *有序建設休憩空間,活化街市增競爭力。

  *提升渠網加強清淤,優化城市綠化質素。

  *深化區域合作機制,保全運會食品安全。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

  *強化內部統籌協調,加大支持投入力度。

  *積極處理現存問題,務實謀劃工作重點。

  *加強澳琴產業融合,共促兩地一體發展。

  *拓展政務民生保障,營造宜居宜業環境。

  *深化澳琴互聯互通,共促兩地融合發展。

  *優化管理體制機制,保障第二階段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