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夾屋具投資性可流入私人市場,又建議設16年禁售期。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有關做法根本是將夾屋經屋化變回原有的經屋,整個定位非常尷尬。他又指申請經屋後不能再申請夾屋,完全沒有推動市民向上流動的作用。
林宇滔表示,澳門房屋問題核心是缺乏長期房屋規劃和穩定供應,公私樓都存在有關情況,而政府收回大量閒置土地,土地資源是回歸以來最多,本身有條件認真解決房屋問題,反而提出只是口號式的「5個房屋階梯」,實際落實執行時卻定位不清晰。
他進一步指,政府最近一次修改《經屋法》,已經將經屋社屋化,是次的《夾屋法》是將夾屋經屋化,將夾屋變回原有經屋,根本沒有意思。政府所謂「經屋永遠姓經」,因沒有長遠規劃和穩定供應,妄想通過行政手段壓抑經屋的需求,然後再創設所謂的夾屋,整個定位非常尷尬。他續說,新《經屋法》下,經屋沒有投資價值,現在政府指夾屋有一定投資價值,但看清楚條款,夾屋設16年禁售期,期間不能出租,但若果夾屋過了禁售期後一直不出售,便一直不能出租,此舉令夾屋根本沒有投資價值。
至於售價方面,林宇滔表示,新《經屋法》下有傳經屋呎價達到5000元,他形容已經「離晒譜」,參考近年日暉大廈經屋,呎價1600元已經是賺錢的項目,若政府指夾屋比經屋稍貴,呎價倘若達到7000元,又不能出租,更令整件事的邏輯存在很大問題。他並引述政府指經屋收入上限覆蓋八成人收入,理論上經屋有足夠供應便可處理住屋問題,為何還另設夾屋,夾屋又可覆蓋多少成居民?
長期規劃穩定供應回應置業需求
林宇滔更批評,政府提出所謂「5個房屋階梯」,階梯理應逐級向上流動,現在政府將「5個房屋階梯」固化,申請經屋後不能申請夾屋,完全沒有推動市民向上流動的作用。他直言現時整個房屋政策沒有目標,只是修修補補,口號式應付,更因為政府的態度,令不少市民在2019年樓價高位時購買私樓,到現在經濟轉差樓價下跌,一批市民出現負資產問題,其議員辦亦有收到有關求助。
他指出:參考新加坡組屋可以購買兩次,真正覆蓋八成居民,新加坡的做法可真正解決居民置業問題,令居民有歸屬感,並有真正向上流動的空間,因解決了年輕人的置業問題,星洲年輕人對薪金的要求可以放寬,可以向自己的意向發展。
相反,現在特區政府只解決居住問題,供應遠落後於需求,沒有面對居民的置業問題。林宇滔促請政府真正面對核心問題,必須有長期房屋規劃和穩定的供應,有向上流動的空間,真真正正回應居民置業需求,在房屋政策上不要再修修補補,否則搞再多的政策都事倍功半,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