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經屋資源解決社會深層矛盾

公共設施計入成本不合理 政府宜全面檢討房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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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房屋局1月底公布新城A區13個地段經屋單位呎價。其中,按「新經屋法」的2021年、2023年經屋申請以建築面積計算,呎價約2430澳門元。立法議員羅彩燕認為經屋呎價定位偏高,與當年立法原意不符,自新法生效後,規定經屋只可按原價售回房屋局,已剝奪經屋的投資屬性;而政府在計算成本時,將公共設施如商舖等帶來的額外收入均計算在內,增加了購買者的負擔,她建議當局修訂相關法律,尤其要因應社會需求,善用房屋資源減低居民經濟負擔,以及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

  此外,羅彩燕強調,本澳目前面臨嚴峻的低生育率挑戰,政府宜全面檢討房屋政策,真正解決居民訴求,為年輕家庭提供更好安居環境,從而提高出生率。她說,作為依法施政的政府,雖然法例改動需時,但宜把握時機,盡快調整不合時宜的舊政策。惟有善用公共房屋資源,才可以應對面臨的結婚生育危機,防止人口下降惡性循環,維護澳門長遠發展。

  提供安居環境 助提升出生率

  針對政府公布經屋呎價,羅彩燕認為價錢偏高,與當年立法原意不符。自「新經屋法」生效後,規定經屋只可按原價售回房屋局,已剝奪了經屋的投資屬性,難以吸引購買者;政府在計算經屋成本時,將公共設施如商舖等帶來的額外收入均計算在內,增加了購買者的負擔;又忽略了人口結構變化、出生率下降、結婚意欲下降、申請意欲減少等多方面因素。

  羅彩燕指出:這與當年立法原意要照顧購買者的負擔能力背道而馳。現在經屋市場明顯反映出經屋政策未符合目前社會需要及未來發展;建議應修訂相關法律,尤其要因應社會需求利用公共房屋資源,減低居民經濟負擔,以及提升出生率。

  她又以石排灣公屋商舖租金過高為例,指空置率高使居民選擇有限,影響日常生活。過去有關部門以公開招標高價租出商用地,雖相對公平,但租金接近市價,將成本轉嫁居民。公屋群住戶屬低收入社群,商舖租金高達數萬,商戶難以提供實惠商品,反使營運成本增加,居民生活成本加重,形成惡性循環。

  羅彩燕指政府沿用九十年代法例,只以高價租出。這種脫離現實的方式,恐難以適應公屋社群需求。她建議當局在考慮修改相關法律時,除價高者得外,修法應加入靈活例外條款,如針對因應不同服務供應、區內群體收入、消費水平來作租金調整。為鼓勵更多商戶進駐、鼓勵更多商戶增加本地就業,可根據投標商戶,聘請多少本地就業職位來提供租金優惠。除傳統舖位分割外,亦可參考市政署出租街市攤位方式,研究分割成更多的小商舖,向本地青年人提供創業機會。

  至於政府宣布將400多個經屋轉為社屋,羅彩燕認為是務實做法,畢竟公屋屬公共資源,不能因經屋滯銷而浪費。社屋數量雖足夠,但輪候時間冗長,基層市民承受巨大壓力,今次撥向社會房屋,希望可加快社屋輪候時間。且當中涉及一些兩房三房,三至四房單位,希望有關當局在分配上能夠傾向基層年輕家庭,提供良好生活空間。管理方面,她稱,畢竟經屋、社屋面向不同群體,生活習慣會有不同,如果混雜或會容易產生很多生活矛盾,政府應要清晰劃分不同區域單位,避免日後衍生管理問題。

  加快社屋上樓 倡設青年公寓

  展望公屋未來發展,羅彩燕從社屋、長者公寓及經屋3方面分享看法:社屋供應量足夠,但應加快上樓速度,以減輕基層市民租金負擔;長者公寓具前瞻性,有助應對人口老化,但宜增加單位數量及加強配套,並降低申請門檻;經屋政策則須修法檢討,令制度回歸原意,並賦予更多彈性,如設立青年公寓或鼓勵生育家庭申請。

  對於長者公寓,羅彩燕指出:按照2021年的研究,現有1800個單位僅僅滿足最低需求,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建議大幅增加單位數量,並增設相關院舍及復康設施,以應對人口迅速老化的情況。她亦建議降低長者公寓申請門檻,讓更多不同經濟條件的獨居長者也可以入住,改善他們的生活。

  羅彩燕強調,善用公共房屋資源應對當前社會問題至為重要。她又指澳門出生率近10年拾級下降,公屋政策必須減輕市民生活負擔,從根本上為市民提供良好和寬敞的生活環境,以提高結婚生育意欲,應對不婚不育問題。具體而言,她建議運用經屋資源,設立青年公寓,讓年輕人「先租後買」;或讓生育二胎以上家庭優先申請較寬敞的經屋單位。這些舉措都可以從房屋政策層面營造優質生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