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嘉斐冀完善配套普及電動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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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特區政府去年6月推出第二階段《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兩項計劃的第一申請期將於今年5月31日結束,環保局呼籲車主盡早申請,爭取毋需繳納今年的行車稅。偉業達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嘉斐表示,自兩項計劃推出以來共新增2000多輛電動電單車,佔全澳市場約2%,可見推動難度較大,主要原因是市面品牌過多,質量參差,充電便利性不夠以及安全責任問題未釐清,促請政府完善有關配套。

  理清市場秩序 為市民把好關

  吳嘉斐引述交通局數據,現獲商標及型號認可核准的電動電單車品牌有38個,款式型號達114款,增長速度極快,市民有較多選擇。反觀電油車品牌只有不到10個,實則大浪淘沙,經過幾十年市場的考驗,以其口碑及質量留在市場中。她指,電車品牌增多的同時,亦出現配置不高或質量不佳的品牌引進澳門後產生較高溢價,容易有對電動電單車不夠了解的市民「睇咗外形就入手」,安全及售後保障未必符合消費者預期。

  尤其目前本澳市面電動電單車兩大品牌市場佔有率較大,共佔逾九成市場,剩下的30多個品牌則在剩餘的一成市場中激烈競爭,難免有部分較劣質的品牌濫竽充數,造成品牌選擇多、質量參差的現狀。

  她續指,若市民買到質量較差的電動電單車,除要承受高溢價,更是「睇上去環保咗,實則更加唔環保」。相比質量好的電單車,10餘年仍能保持較好狀態,一些質量較差的可能3、5年就必須「報廢」淘汰,更有可能因此打擊市民對購置電動電單車的信心,不利日後進一步推動更換電動車。她期望當局引進電動電單車品牌時更加精準,理清電動電單車市場秩序,為市民把好第一道關。

  吳嘉斐又指,根據市場反應,不少電動電單車車主都選擇將電池拆卸回家充電,1個電池10公斤,有的電動電單車還配置兩個電池,對用家來說每次充電無疑都是較大的負擔。雖然目前本澳共有49個公共停車場完成增設590個充電設施,但由於品牌眾多,且電池、插電口又互不通用,部分停車場內配備的充電櫃更只適用於某單一品牌的電動電單車,實際上能夠使用公共停車場充電設施的電動電單車有限。

  由於本澳不似國外,屋苑或大廈都有獨立的空間供安裝充電樁,用家可以十分便利地充電,而澳門土地資源有限,掣肘較多,電動電單車充電樁看似足夠,但配套有充電位的公共停車場又多不靠近民居,私人停車場及路邊泊車位均鮮配置充電位,分布不合理致居民外出充電較麻煩,且需同時支付停車費及充電費,減低市民更換電動電單車的意欲,期望政府增加民生區的充電設備。

  吳嘉斐更提出,早前曾出現有停泊在路邊的電動電單車在未充電狀態時自燃,波及其餘車輛,但出現問題後卻不知應由車主、停車場、車商、保險或何方負責,因法律及政策尚未完善,這樣也使得私人停車場及路邊泊車位不願輕易安裝充電樁,變相導致市民充電不便。期望政府重視電單車安全責任問題,釐清歸責問題,給予市場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