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工局日前公布「家庭暴力個案中央登記系統」統計,去年全年共有81宗懷疑家庭暴力個案,較2020年38宗大幅增加1.1倍,婦聯勵苑受虐婦女庇護中心主任何歡顏表示,新冠疫情持續,間接導致施暴者留在家中時間增加,衍生暴力風險上升。她建議政府加強法律震懾力,在檢討《家暴法》期間認真研究加強對施虐者教化,對情節嚴重或屢犯者不能姑息,例如嫌犯與被害人同住,須命令嫌犯遷出住所,使庇護不僅只有抽離受害人1種方式。她同時希望當局加強疫情期間的心理支援服務。
她又倡議設立關愛基金,協助受虐婦女增值,不因經濟壓力委曲求存重返施虐者身邊。
何歡顏表示,2021年全年通報份數與去年相若,惟懷疑家暴個案卻由2020年的38宗大幅飆升逾1.1倍,達81宗。其中家暴兒童及長者的比例均有上升,反映在疫情下,施暴行為不僅沒有收斂,反而將暴力移向除伴侶外的長者及兒童,情況令人憤慨。
助婦女勇於求助修復家庭關係
她續說,新冠疫情流行導致居民的健康、經濟及社會危機問題多發,使許多居民尤其是婦女必須延長照顧家庭的時間,增加家務工作量;而在親密伴侶方面,因為社區距離受限,社交活動減少,施暴者留在家中,增加權力與控制的意圖,遇有不順心事情就借機發洩;也有機會因為收入減少、憂慮增加,導致酗酒及藥物濫用等情況上升,甚至精神疾患發作,情緒不受控,未有如常用藥等原因,誘發暴力風險上升。
她指婦聯作為社會服務團體,在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工作上責無旁貸,除通過好家園議員積極倡議保護婦女兒童權益,源頭立法外,各屬下服務中心都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服務。婦聯勵苑則是直接提供受虐婦女庇護院舍的單位,17年來,為千多名受虐婦女及兒童提供服務,幫助她們走出困局。
何歡顏指出:《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6年來,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相關工作的執行,投入大量資源,並聯繫和協調民間力量,為相關個案家庭提供多元支援;在法律方面,期望精益求精,幫助有需要的婦女勇敢求助,為懷疑家庭暴力的家庭修復關係,復健復和。她並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保護及支援。何歡顏期望當局設立特別機制,為有需要的受虐婦女提供更多元便捷的配套服務,如在庇護過程中出現因家暴引發的精神狀況、心理狀況、婦科以及傷勢覆診等,可以獲得優先處理,減輕因輪候時間長而加重病情或模糊證據。
提供中長期住宿抽離受虐環境
二、設立受虐婦女兒童關愛基金。何歡顏認為,如果有關受基金支援,可以讓婦女在過渡時期得以喘息,利用基金補貼家庭開支,更可以利用基金作個人的增值進修,提升素質,待子女長大,情況有所改善,便可以逐漸擺脫困局,而不用因為一時間無法負荷經濟壓力而委曲求全,重返施虐者身邊。
三、為遭遇性侵或受虐的未成年人提供中長期住宿安排。何歡顏指,目前本澳庇護院舍一般只能提供短期住宿安置,不少受虐婦女往往因為無能力在外另覓居所,無奈下只能帶同子女返回施虐者身邊,增加再受虐風險。期望能多考慮遭遇性侵或受虐的未成年人的實際需要,提供中長期住宿安排,協助她們有較有利的條件抽離受虐環境,恢復身心健康。
加強心理支援關注外籍受虐者
四、加強法律震懾。何歡顏強調,去年中央登記系統資料顯示,家暴配偶個案當中,妻子被家暴仍然佔最大比例,達45.7%,可以看出傳統大男人主義心態仍然固化,建議在《家暴法》檢討期間認真研究,加強對施虐者教化,對情節嚴重或屢犯者不能姑息,包括按《家暴法》第二十五條所述的各項強制措施執行,例如嫌犯與被害人同住,命令嫌犯遷出住所,使庇護不僅只有抽離受害人1種方式,讓施暴者正視暴力行為的不當性,以及需為暴力行為付上代價。
五、加強心理支援服務。何歡顏提到,疫情期間因經濟問題及家人互動溝通不良等因素,促使個人無助感及焦慮感升高,建議加強社區心理支援服務,包括線下或線上形式,讓婦女、照顧者及有需要的人士,在感到焦慮沮喪時,能得到適時的情緒支援,減少以暴力宣洩情緒,引發家暴、虐老及虐兒等問題。
六、關注外籍受虐婦女的需要。現時本澳有不少外籍僱員,大多隻身來澳工作,一旦發生家庭問題大多啞忍逃避,令施虐者更放肆,希望有關部門關注她們的需要,連結民結團體為這類有需要的群體提供配套服務。
七、建議本澳工商企業為受虐婦女提供友善措施。建議工作單位盡社會責任,為這些婦女安排暫時固定班次或彈性上班,支援她們維持經濟收入的同時,有條件與子女共同生活,不用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