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有博企向員工提出以股票代基本薪金出糧,其後相關博企指管理層成員同意實施臨時性減薪措施,為答謝他們的支持,公司授予等同於減薪價值的公司股份。對此,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昨回應事件表示,局方有收到企業,包括博企提出的僱員減薪方案,他強調本地僱員減薪,必須勞資雙方達成協議並於10日內通知勞工局,協議方可生效。
黃志雄又指,外地僱員減薪則要得到當局的批准才可生效,目前非專業外僱基本上不批准。
黃志雄昨出席活動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勞工局一直有與提出減薪方案的博企溝通,據了解,有關博企與員工的協議未生效。他重申按照《勞工法》規定,僱主支付員工的薪酬必須以現金、澳門法定的貨幣支付,不得以股票形式支付,當局若收到僱員投訴減薪,將作出處理以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倘員工同意減薪,但兩年內被以不合理理由解僱,解僱賠償需用減薪前的方案;倘有關的股票是作為答謝員工,所有優於《勞工法》的情況都可以生效。他坦言,疫情影響本澳經濟發展,希望勞資雙方互諒互讓。
另外,黃志雄提到,聘用本地待業居民臨時補助計劃7月起接受申請,截至前日,勞工局的電話熱線共收到197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