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社會聲中政府獲追加351億預算

議員追問第二個百億詳情 財爺指用好公帑唔係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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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透過視像會議方式,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修改《2022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議員討論焦點集中關注修改後的僱員援助計劃對象放寬至兩年收入60萬元後,仍有一部分僱員未能受惠,直斥政府令社會分化,不合社情民意,促請政府再放寬收入上限,甚至向所有僱員發放。然而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卻反指,倘公平發放可能令低收入的僱員跟高收入僱員攀比,拒絕放寬收入上限。至於議員一再追問第二個百億普惠措施詳情,李偉農不回應之餘,更稱「要用好公帑,唔係分咗筆錢」。最終法案仍獲通過,政府指「第一個百億元」經援有條件在8月上旬陸續開展。

  衛生局市署旅遊基金追加抗疫開支

  李偉農引介法案時表示,本次修改預算追加使用的351億澳門元財政儲備具特定用途,具體情況如下:一、填補本年1至7月的博彩特別稅公共財政收入缺口145.6億澳門元;二、作為實施百億規模援助措施本年度涉及的減收公共財政收入及增加公共財政開支95.1億澳門元;三、因本輪疫情發展具不確定性,變化迅速,為作應對,為防疫抗疫及援助所需開支再登錄100億澳門元開支預算;四、餘款為公共部門及機構為確保各項防疫抗疫工作財政給付追加的開支預算,如衛生局追加防疫醫療等開支6億澳門元、市政署追加防疫維生等開支2.8億澳門元、旅遊基金追加租用醫觀酒店等開支4.5億澳門元。

  另一方面,本法案亦建議在原有的本年度稅務優惠基礎上,加推以下多項特別稅務優惠措施:退還工業、商業或寫字樓用途的不動產2021年度應繳及已繳納的市區房屋稅稅款的25%;豁免在酒店及同類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等與旅遊服務行業相關場所消費的旅遊稅,豁免期由本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退還的士、貨車、客貨車、牽引車、教練車、校車、港澳跨境出租車輛及公共巴士,以及以酒店場所、旅行社及租車公司名義註冊的客運機動車輛2022年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

  李偉農並介紹新一輪《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主要內容:僱員援助款項計劃:向於2020及2021年度職業稅收益合計金額不超過60萬澳門元的職業稅第一組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發放每人1.5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向2021年度申報非盈利或盈利不超過24萬澳門元的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中的特區居民,按其申報的2019至2021年度平均營業成本的10%計算,發放每人最少1.5萬澳門元及最多30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另外,亦向於2021年持有有效證照及從業的6類自由職業者中的特區居民,包括的士駕駛員、三輪車伕、小販及攤販、導遊、水上的士駕駛員及漁民,發放每人1萬元的援助款項;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向2021年度申報非盈利或盈利不超過60萬澳門元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按其申報的2019至2021年度平均營業成本的10%計算,發放每人最少3萬澳門元及最多50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新一輪《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涉及的開支預算為85.6億澳門元。

  立法會先投票通過以緊急程序處理有關法案。其後一般性討論法案期間,先後有18位議員發言,他們集中關注僱員援助計劃對象兩年收入48萬元放寬至60萬後,仍有不少僱員未能受惠,促請政府再放寬有關收入上限。其中議員林宇滔指2020年疫情剛開始的第一次百億經援措施,月薪6萬的僱員符合資格,但現在疫情最艱辛時期卻兩年60萬收入才合資格,其實即使月薪6萬的僱員都能受惠,開支只是增加4億多元,斥責政府是次措施令社會愈來愈分化,質問政府為何不以更簡單方法應急,能令更多僱員受惠?議員李良汪批評有關措施不合社情民意,反問過去兩年收入超出60萬,今年才失業的僱員,是否不值得受惠是次經援?包括議員羅彩燕、高天賜等,均要求政府將措施放寬至惠及所有僱員,甚至向全民再發1次現金分享或電子消費。

  政府稱非孤寒次個百億普惠不跳票

  李偉農回應表示,近年政府的財政預算開支大部分來自儲備,今輪疫情已經加碼動用200億作對抗疫情的預算,他形容「疫情唔會係最後1次,我哋要有咁嘅打算,所以大家要諗下,我哋重有幾多個200億要用?」他指今年失業率上升主要由於受貴賓廳退場影響的人士,故是次僱員援助計劃訂定的收入條件,已覆蓋大部分包括荷官在內的僱員,政府亦需預留公帑,在疫情清零後保障支持市場復甦。

  他又直言「個個都一樣公平,亦可能產生不公平,因為低收入嘅朋友亦都會跟高收入攀比!」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補充指,經是次預算修改後,本澳財政儲備餘下5573億元,為確保公帑使用,政府無意再次放寬僱員援助計劃收入上限。他解釋不包括援助收入超過60萬元僱員,主要是考慮這些人抵禦經濟逆境較一般低收入僱員強,未受惠人士可以透過現金分享、職業稅退稅和電子消費計劃等普惠措施得到支援。

  至於多位議員集中追問普惠措施的詳情,李偉農稱,「第二個一百億」是預留給「後清零」時期對市場復甦及發展的支持,以保障有工開,有生意做,才能保障經濟。他重申政府不是「孤寒」,「第二個一百億」的普惠承諾不會跳票,抗疫3年以來,加上是次修改預算案,已動用的財政儲備達到1678億元,公帑不會用不完,要用好這筆錢,而不是「分咗筆錢」。

  就議員問及部門追加抗疫預算,財政局副局長何燕梅指出:是次修改預算基於疫情發生後部門衍生額外開支,包括衛生局追加3.6億元,用作全民核檢、醫觀酒店派員核檢、重點人群核檢、聘請第三方核檢服務而衍生額外開支;市政署因負責向受疫情影響居民提供食物包,因而提出追加預算。

  李偉農最後指,法案若通過,「第一個百億元」的經援有條件在8月上旬陸續開展,對於「第二個百億元」的用法,聽到社會不同意見,政府整合意見後,從而釐定大家可接受的標準及規範性文件,加以落實。經近4小時討論,法案以29票贊成、2票反對、1票棄權,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其後各條文再逐一獲細則性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