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高開賢、陳虹,就跨境匯款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校及豁免相應稅務提出建議。他們建議允許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內運作學校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辦學實體,便利化將款項跨境匯入有關學校於合作區內開設的銀行帳戶,並豁免有關學校相應的稅務。高開賢、陳虹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持澳門濠江中學的辦學實體澳門濠江中學教育協進會(簡稱協進會)於橫琴「澳門新街坊」運作第一所澳人子弟學校,學校名稱為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澳人子女學校)(簡稱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協進會已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獨資成立橫琴濠江教育有限公司,該公司作為發起人已於合作區社會事務局成立登記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為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澳人子女學校)。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亦獲發出廣東省教育廳的辦學證明書, 並將於2024/2025 學校年度開始運作。
他們指出:因跨境匯入資金接收方(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為非企組織,按現有跨境資金管理政策,匯入上述資金需要特別處理。因此,現時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分局、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分行、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均正協作提供協助,以處理上述跨境匯款問題。鑑於有關學校是於「澳門新街坊」專案內的第一所澳人子弟學校,是澳門教育與內地教育深度融合的創舉,以嶄新的理念和扎實的辦學為目的,澳門特區政府將提供財政支持並作監管,有關資金亦只能用於學校的運作經費支出上,有關學校將趨同澳門的免費教育,標誌著澳人子女在合作區亦能接受優質教育服務。由於未來在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辦學實體都有可能在合作區辦學,跨境匯入資金的情況可能變得有常態化的需要,為此,需透過國家相關部委協助處理辦學實體跨境匯款進入相關學校的事宜。
為此,他們建議:只需由辦學實體或學校向相關外匯管理部門報備跨境的款項金額,便可進行跨境匯款進入有關學校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設的銀行帳戶;豁免由相關辦學實體跨境匯入用作教育運作經費款項的相關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