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自由職業者商號援助款8.17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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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政府昨公布百億援助計劃當中的《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財政局於8月1日起開放網上查詢系統,供僱員查詢受惠資格;8月12日開放所有受惠人查詢;至8月17日開始透過銀行轉帳金額,同時開始分批派發劃線支票,相信8月份內可以寄發妥當,而9月13日會開放讓合資格但未收到款項的受益人申請補發。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法規主要內容如下:一、僱員援助款項。向2020年至2021年職業稅收益總金額不超過澳門元60萬元的職業稅第一組納稅人中的澳門居民,包括受本次疫情影響符合條件的停工停業、失業或開工不足的僱員,每人發放澳門元1.5萬元援助款項;此外,將僱員援助款項的惠及範圍進一步作出合適擴大,符合條件的失業居民,可透過申請例外地獲發僱員援助款項。

  保住僱員飯碗商戶經營

  二、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向2021年度職業稅申報的營業結果非為盈利,又或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24萬元的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中的澳門居民,按其最近3年度申報的職業稅負擔金額平均值的10%計算,每人發放至少澳門元1.5萬元及最多澳門元30萬元的援助款項。另外,亦向持有有效證照的士駕駛員、三輪車伕、小販及攤販、導遊、水上的士駕駛員、漁民及保險中介人,每人發放澳門元1萬元的援助款項。

  三、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向2021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的營業結果的總和非為盈利,又或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澳門元60萬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按有關商號最近3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加總後的10%計算,每人發放至少澳門元3萬元及最多澳門元50萬元的援助款項。

  援助款項以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方式發放。為保障僱員就業,在此計劃受惠且有聘用僱員的商號經營者在6個月內不得結業或不以合理理由解僱本地僱員,否則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其已收取的援助款項。法規規定援助款項不得兼收,如受益人以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援助款項,須返還不當收取的援助款項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強調,有關百億抗疫援助款項措施主要是保住有關僱員飯碗和商戶經營,政府多年推出的經援措施是為保持社會經濟活力、經濟活動可持續,加強市民信心和增加消費,令本澳不會走向衰退。而今次援助合資格受惠的僱員約23.1萬人,自由職業者622人,持有有效證照的6類自由職業者約1萬人,商號經營者3.9萬人次,他重申若接受援助的商號在6個月內結業或以不合理理由解僱本地員工,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已收取的援助款項。

  普惠援助平衡可接受性

  有傳媒關注僱員援助款項對象為過去兩年收入不超過60萬元,容光亮指,政府曾考慮不同方案,最初將2年收入上限訂為48萬元,後來聽取社會不同聲音,以及計算覆蓋受惠人士的百分比,認為有條件將總收益上限調升至60萬元。他強調,主要是參照社會對援助計劃的意見。容光亮又提到,去年訂定過去1年年薪少於14.4萬元的僱員可獲得援助,受惠人數僅有10萬人,而今年考慮到疫情的嚴重性,以及影響不同階層,故提高受惠對象。他又認為,以收入金額訂定援助條件,不以職業區分,是相對公平情況,例如2020年公務員不列入受惠範圍。

  另外,被問及保險中介人可獲多少援助?容光亮表示,抗疫援助行政法規草案將保險中介人列為特別自由職業者,援助金額固定為1萬元。另有傳媒關注有不少外籍僱員因疫情手停口停,需食物救助,會否為澳門形象帶來負評?張永春回應稱,疫情不論對本澳居民、外僱或滯溜的旅客均造成很大衝擊,特區政府亦適時推出各種各項援助措施,倘若有外僱需食物等救助,他相信本澳社會、僱主和相關機構會給予援助。

  至於普惠援助措施何時推出?容光亮表示,社會關注特區政府即將推出的普惠援助措施,但如何平衡援助金額的可接受性和期望,相信需要時間讓當局籌集和整合有關資料或建議,他強調普惠措施內容肯定會於今年內公布。容光亮又稱,普惠措施原計劃讓小童、主婦及長者均可受惠,但政府提出相關建議後,社會上有不同聲音,要平衡調整有關比較可行性的建議,因此決定「成熟一樣便推一樣」,希望於適當時候將成熟措施即時推出,令市民盡快獲得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