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基金法加入私募基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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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昨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就議員施家倫問及,建立便利橫琴優質私募基金管理人參與澳門私募基金市場措施工作進度?金融管理局回應表示,局方正修訂《規範投資基金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之設立及運作》(即《基金法》),加強與國際監管規則接軌、提高投資者的保護、移除阻礙基金管理運作和發展的障礙、優化基金管理業的發展環境等,因原法律僅適用於公募基金,金管局計劃加入私募基金的監管原則,目前正對《基金法》第一輪業界諮詢收到的意見和建議作總結及分析。

  施家倫表示,目前本澳正相繼完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證券法》等系列法律配套,並出台《私募投資基金的管理及運作指引》,成立1個幫助投資的母基金方式,「橫琴金融30條」亦提出「支持粵澳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合作區聯動發展」等多項具體措施,為促進和引進各類私募基金發展奠定基礎。

  他口頭質詢政府,金管局正與合作區專責部門協商,建立便利橫琴優質私募基金管理人參與澳門私募基金市場的措施,請問相關工作進度如何?當局曾表示考慮成立1個幫助投資的母基金方式,該母基金設立的構思如何?當中政府又預計會撬動多少資本,以及如何配合澳門「1+4」產業多元發展策略和合作區發展,引導更多企業來澳來琴投資?

  有基金管理公司獲合作區推介來澳

  另外,議員宋碧琪亦口頭質詢政府,過去特區政府表示,認可要設立政府主導的引導基金,作為推動新4大產業前期發展的保證,現時特區政府考慮如何,會以何種方式來推動投資?當局未來會如何將相關資源整合,以更好發揮拉動作用,有效促進及提升對企業發展的支持?當局未來如何考量局級部門的設定標準,以保障相關部門能夠符合戰略規劃和政策執行力,確保能夠滿足社會發展需求?

  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回應表示,金管局已與合作區金融發展局,訂定了便利合作區內具一定資質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落戶澳門展業的便利措施,由合作區金融發展局按照既定條件(例如經驗、資格及資管規模等)篩選符合條件的機構,向金管局推介。金管局則為符合條件的機構按簡化的牌照處理程序審核有關申請,豁免審查擬設機構主要股東的適當資格,及豁免提交設立擬設機構的經濟金融理由及財務預測的可行性資料。目前,已有基金管理公司透過有關機制獲合作區金融發展局推介來澳展業。

  經科局科技基金合作促產學研轉化

  劉杏娟又指,私募基金包括風險創投及天使基金,可引導專業投資者的資本,為具潛質的初創公司提供資源支持,幫助它們應對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資金缺口和管理困難。隨著優質基金管理公司落戶澳門,在澳門市場推出各類私募基金產品,將有助帶動澳琴創新型企業發展。

  她回應宋碧琪時表示,特區政府於2019年曾計劃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以「公有公司實體」、商業化模式獨立營運。由於當時社會就有關問題未能達成共識,故特區政府現階段未有推行相關計劃。目前,澳門正處於經濟復甦的關鍵時期,特區政府必須更審慎考慮公共財政資源的運用及配置。在確保財政穩健的前提下,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研究提升財政資源長遠效益的可行方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補充說,工商業發展基金並不屬於投資基金,其宗旨為運用其資源,依法地對促進澳門經濟發展、有助提高企業,尤其工業和商業生產力的項目及活動給予資助。特區政府持續透過跨部門協作,推動產業和企業提質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方面,經科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建立恆常工作組,支持科技企業與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研機構合作,促進產學研協同創新及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