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一般性通過

議員關注選舉公平公正 明確違規行為避免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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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審議期間,先後有議員關注如何確保選舉公平性、增加選舉氣氛,以及讓居民放心參與,避免誤觸選舉法等問題。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修法目的是希望吸引更多市民參加選舉和投票,但選舉具有競爭性,屆時不可避免出現各種可能違規違法的情況。他又坦言,擔任廉政專員時觀察到,近幾屆選舉存在有選團對法律或選管會指引了解不透徹,出現違規行為,其中亦故意或無意的偷步宣傳或「踩鋼線」現象,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規範,選管會沒有明確要求,就難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張永春引介法案時稱,為進一步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完善和優化立法會選舉的管理流程,特區政府於2023年6月15日至7月29日就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開展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其後於11月1日公布諮詢總結報告。特區政府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充分考慮本澳實際情況後,制訂修改《選舉法》法案。法案主要內容包括:一、設置確保資格審查程序順暢運作的機制;二、加強遏止違規行為及優化選舉流程。

  須有機制處理抹黑惡意攻擊

  討論期間,議員李靜儀、林宇滔、羅彩燕先後關注如何透過修法增加選舉公平性,如選舉期間的抹黑或惡意攻擊行為,選舉時間短,但透過司法渠道起訴的時間長,如何保障被抹黑的人士有公平機制處理?以及如何提高選舉氣氛等。張永春表示,是次修法其中1個方向是希望更多居民參與選舉工作,不會因法律規定及指引要求而「怕犯法,惹官非」,政府會透過各種渠道呼籲居民參與選舉及投票。

  他指出:選舉是1種競爭,需要「大家都想跑快啲拿頭籌,如果規則不明確、要求不清楚,就會有打茅波的情況。」他說曾經擔任廉政專員,也見證近幾屆選舉的情況,有些選團對法律不熟悉、對指引不理解而違規,也有一些是故意或無意的偷步、「踩鋼線」行為,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規範,選管會沒有明確要求,怎麼能保證選舉公平公正?

  聽取社會意見統一禁宣傳期

  他又指,選團必須清楚遊戲規則,這次修法已經加以完善,例如大家爭論的宣傳期間問題,在修法諮詢期間,當局提出候選人交了報名表就不能宣傳,但聽取意見後,覺得這樣會讓選團參選起點不同,所以最後法案文本建議報名期結束後一起禁止宣傳,這樣既公平又清楚。

  至於選舉期間出現誹謗或抹黑情況能否加快處理。張永春強調,誹謗、侮辱等均構成刑事違法行為,無論調查或起訴的門檻都高,不能簡單的「你話有就有」,要由警方調查,更要有證據才能交檢察院,走完司法程序後才能決定是否可起訴,最後又要經法院判斷,而走完程序選舉可能已經完結,實在難以即時快速決定是否違法。他又提到,雖然在修法諮詢期間有聽到相關意見,但是次修法未有引入有關規定,因為有選舉的地方,基本就存在相關行為,選團唯有及時澄清,行使自身法律權利。但若選團與選團之間存在抹黑及攻擊行為,選管會必定即時介入制止。

  此外,林宇滔關注選舉捐獻及選舉經費問題。張永春回應稱,選舉捐獻在修法諮詢期間已經聽取了社會意見,現行法律也有明確規定,任何超過1000元的捐獻都要向選管會報告,主要是為防止不明來源的捐獻影響選舉的公平性,故這次修法沒有計劃改變有關金額。至於選舉經費,每次都由行政長官決定,並會參考過去幾屆選舉的情況,根據實際情況來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