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展中國家看到在「華盛頓模式」以外,還有「中國模式」,可以提供另一種發展道路,另一種發展模式來選擇最適合自己革新的元素,憑著兩套模式的成功、失敗經驗,來加入自己資源、條件、能力,開創屬於自己發展的道路,亦即,最適合自己前行的路徑,那麼,說明了真的是「條條大道通羅馬」,是多元化的世界,不會局限於僅得一套模式。
何況,按照「中國模式」的意義,在於以中華民族精神「和」、「大同」來構建獨立自主自強的發展道路,明顯地,「和」、「大同」並非「埋堆式」的協同,也不會以眾暴寡只有「大多數」、強權霸權「說了算」,其他只能是「跟班」式的隨波逐流,不會顧及自身條件是否適應,是否局限而變成了「跟大隊式」的團夥操作。反而,「中國模式」遵從的「和」、「大同」,是在「整體」中的「和而不同」,爭取最大公約數,可是,每每又以保留「個體」的特色,照顧參與者的能力、資源,甚至可以承受的程度,來構建完完全全屬於他本身的發展道路。
而且,這種具「個體」特色的「和而不同」發展模式,正正體現在共建共贏共富共享的機制上,來達成大家「不結盟」、不會「跟大隊」的「團夥」聯結形態;卻是在「結伴不結盟」中保持獨立自主格局,一切是在「組織」範圍內大家有商有量,取得大家共識、同意才訂定合作共建的協議,其中,必然照顧到彼此利益,且在攜手協作中,是行得通、可持續發展的道路、模式,能夠擴大合作的「餅」,產生互利共贏效果,再而人人可以分紅共富。
於是,這種合作共贏,打破了過去「華盛頓模式」「千篇一律」的發展道路,尤以發展中國家,可以說深有體會,以往採用的「華盛頓模式」合作發展,反而變相令到全球化、自由經濟、自由貿易變形走樣;發展中國家在弱勢中,企圖借助發達國家的強勢來革新發展,竟反而遭受「不平等合同」的制約,形成了被「洗劫」、被「剪羊毛」,發展成果極易被發達國家掠奪,才會掉入「債務陷阱」、「債務危機」難以「翻身」。
可是,當參與到「不結盟」、獨立自主自強的「中國模式」發展大道,能夠令發展中國家感受到被尊重,可以「量身定造」適合自己的發展規劃、策略,且按照這種發展模式前行,能革新自己的短板、不足,優化了自己的生存發展空間。明顯地,確實是行得通的大道,如實體現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傳承了「和」、「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