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和精神 樂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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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中華文化、文明、中華「系統」重視「人」的元素,那麼,顯而易見,它必然建基於「人」的一環來從「天地」運行中感悟當中義理。可以說,這也必然是從「人」的角度看待「天地」所形成的「道」,將之契合「人」生息發展。於是,「天地人」的出現便順理成章,因為,要以「人」來感悟「天地」,需要「安放」好「人」在「天地」的位置,當出現了「天地人」的定位,當「人」感悟「天地」運行生息展現出「整體」存在,「和」的精神便出現了,來「指引」「人」生息發展,令到「人」具備精神價值。

  正因為是從「人」來感悟「天地」,得出了「道」的意涵,從「天地」、「天地」「道」衍生出來的「可說」,用作闡釋「不可說」,也只能是將之看待「和」、「整體」,將「人」放於其中,以「人」的元素展現「天地人」生息發展,不得不對「人」有所要求,從而產生了「人」的靈性、精神價值,且對「人」規範了必要的標準,只有「人」達到了這條「基準線」的要求,才可稱得上「人」,有具備「人」的資格。

  由此可見,中華「系統」對「人」是有要求的,「人」敬畏天地,卻不會「屈從」天地;「人」特立獨行,以所感悟的「天地」、「天地」「道」生息發展來作為自身生息發展的準繩,才配得上「天地人」定位。這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修身,要有道德倫理的自律來展現、規範「人」必須在生息發展中,不違背「天地」「道」,才會有「為天地立心」之說,可見中華文化文明、中華「系統」、中華民族經歷上下五千年的傳承發展,有多優秀才能「破解」「天地密碼」,感悟「和」,以這種有限的意涵字句來闡釋無窮的「整體」意涵,且代代相傳堅守「和」的精神做「人」。

  也惟有如此,中華民族、中華「系統」在致力追求「和」的同時,才有感這才得以展現「人」的價值和作用,不能僭越「天地」,卻又以「人」的努力奮鬥「打破」了「天地」的制約、考驗,不斷革故開新,「人」總是以「新」的面貌、形態來適應時代發展,成就了「新」「人」,來契合「天地」無聲無息、無窮無盡的運行發展,始終保持「天地人」都在準確定位上。

  當維護道德倫理基準作為對「人」行為精神、價值有否失墜的時候,可見,中華「系統」是有「人」所設定的位置;當「人」自律,又奮鬥不懈謀求新的發展成就來檢視自身的基準有否失墜,便能夠與時俱進總是激發「人」的精神價價,契合「天地」運行。在這種不斷發展、開新過程中,「人」對「天地」、「天地」「道」和「人」堅守的靈性、「和」、道德倫理每每有從個體感悟中有了新的發現,形成新的感悟、詮釋,成為承前啟後的交棒接棒,一脈相承。